其他江门市民政系统殡葬服务用品集中采购项目2026-2027年度监管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2026-09-24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其他江门市民政系统殡葬服务用品集中采购项目2026-2027年度监管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广东/江门-2026-09-24 00:00:00

  江门市民政局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对江门市民政系统殡葬服务用品集中采购项目实施监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民政系统殡葬服务用品集中采购项目****-****年度(一年)监管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受江门市民政局委托,开展江门市民政系统殡葬服务用品集中采购监管工作,助力我市殡葬服务规范有序发展,具体包括:

  (一)供货过程监控。

  *.跟踪供货全流程运行状况,掌握产品配送进度,督促供应商按约定时限将殡葬服务用品送达各殡仪馆。

  *.督促各殡仪馆严格执行产品到货验收程序,以江门市殡葬协会制定的技术参数标准为核心验收依据;对技术参数不符的产品,落实不予入库处置。

  *.动态监测各殡仪馆殡葬用品库存水平,采集并分析库存数据,防范库存积压或断供风险。

  *.核查包组*、包组*分区供货机制落实情况,核对两包组供货切换时间节点,检查是否按方案时序向对应殡仪馆供货;对跨包组违规供货行为,予以排查登记。

  *.核查项目“滚动纳入”过渡机制执行情况,对新旧合同并行阶段开展检查;对混用非集中采购产品的行为,予以排查;同步核查供应商售后服务、退换货及问题产品召回落实情况。

  (二)质量监管。

  *.月度常规抽检。每月开展入库产品质量抽检*次,抽检比例不低于当批次进货量的**%;查阅鲜花销毁记录等资料,重点核查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性。

  *.季度重点检查。每季度组织专家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核查产品技术参数及质量符合性。

  *.“三位一体”质量检查实施。落实日常抽检、专项抽查、无预告飞行检查三位一体检查机制;检查直奔供货现场、直查实物产品,现场比对实物与技术参数标准,同步留存影像资料;对疑难问题,可提请江门市殡葬协会开展技术复核。

  (三)合同履约全链条核查。

  *.核查各殡仪馆与中标供应商供货合同,检查是否使用全市统一合同范本,重点核查产品技术参数、供货时限、违约责任、增值税专用发票、履约保证金等核心条款;同步核查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网公告时限及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比对供应商实际履约行为与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核查供货能力及服务团队配置情况;对擅自转包、违法分包、委托第三方代加工供货等违约情形,予以排查登记。

  (四)价格与销售行为监管。

  *.核对供应商实际结算价格,核查是否严格执行中标价格、最高限价;对变相涨价、额外加收配送费、服务费等违规行为,予以排查;同步开展品类价格波动监测。

  *.协助核查各殡仪馆进销差价执行情况,跟踪中低价位殡葬用品供给保障情况。

  *.现场核查各殡仪馆集中采购殡葬用品明码标价落实情况,核对货签一致性;发现价格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核查各殡仪馆遗体接运及销售殡葬用品环节,检查是否存在工作人员推销高价殡葬用品情形。

  (五)资金与财务支付合规核查。

  *.抽查付款申请全套资料,核对供货单据、入库验收记录、抽检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技术参数核验记录,严格对标“技术参数不符不予付款”制度要求。

  *.核对监管服务费预缴及月度据实结算工作,复核各殡仪馆采购额度占比分摊计算,建立监管服务费台账。

  *.抽查采购资金专户设置及专款专用落实情况,为专项资金审计提供基础台账;发现资金异常线索,及时向市民政局报送。

  (六)档案台账检查。

  *.殡仪馆端。检查需求申报、到货验收、出入库、库存、不合格产品退回、货款支付等台账档案归档完整性。

  *.供应商端。检查原材料凭证、生产批次记录、送货签收单、鲜花销毁记录、退换货记录、发票凭证等索证索票资料。

  *.项目端。抽查招标资料、合同备案、抽检报告、履约评价记录归档情况,督促落实廉洁存档、资料留痕管理要求。

  (七)供应商履约评价技术支撑。

  *.采集履约原始数据,对照评价指标,支撑各殡仪馆月度评价工作开展。

  *.汇总季度履约数据,协助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季度汇总分析;配合江门市殡葬协会开展年度评价,整理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性专项评价素材。

  *.协助维护和更新供应商信用档案,归集抽检结果、整改记录、违约处置记录,为年度评价结果社会公开提供支撑材料。

  (八)群众诉求与丧属回访。

  *.按比例抽样开展丧属回访,了解殡葬用品质量、价格及丧属消费体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协助归集*****等平台涉及本项目的投诉、咨询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开展事实核实,形成线索核实报告报送市民政局。

  (九)廉政风险排查。

  *.排查绕过集中采购私下采购同类殡葬用品行为,排查非中标供应商产品违规入库问题。

  *.检查验收、供货关键岗位流程留痕情况,排查验收走过场、违规放行不合格产品等廉政风险点,按线索登记上报。

  *.对异常低价中标供应商开展持续跟踪核查,核查履约阶段是否降低产品技术参数及材质标准。

  (十)问题闭环督办。

  *.对检查、抽检、回访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提示,跟踪供应商及殡仪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整改复核,建立“发现问题—下发提示—限期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台账。

  *.发现技术参数不符、供货违约、价格违规等情形,固定照片、台账、抽样记录等客观证据,形成调查基础材料报市民政局。

  (十一)重点时间节点专项监管。

  清明、冬至等治丧高峰期开展专项监管:核查战略储备物资状态,加大鲜花类产品抽检比例,检查高峰期配送时效及库存预警运行情况,形成高峰节点专项监管简报。

  (十二)协助编制报告。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方法,对产品供应、质量、价格、履约、舆情等各类风险开展综合评估;将产品技术参数执行偏差列为质量风险高权重子项。

  *.核查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划分高、中、低风险等级,形成风险评估材料,提出分类管控建议。

  *.辅助开展舆情苗头监测,收集项目相关舆情线索,做好初步事实核查,为舆情处置提供基础材料。

  *.协助编制集中采购风险评估报告。

  *.协助编制月度监管简报、季度综合监管报告、年度监管总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供应事件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供货统计、质量抽检、价格监测、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及优化管理建议。

  三、项目服务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江门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其中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须为江门市),近三年每年按规定要求完成年报、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须同时具备下列人员、场所及保障条件:

  (一)专职工作团队。需安排不少于*名工作人员跟进项目的统筹管理和具体监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需前往殡仪馆开展具体检查工作,有参与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安排。

  (二)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应组建适配本项目业务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人员以殡葬相关用品从业者为主,包括但不限于花艺、木工、陶瓷工艺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收入来源与办公设备。具有明确的收入来源及齐全的办公设备,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熟悉殡葬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报价金额为人民币******元。本次报价以总价报价形式,供应商应当报出一个确定的金额。

  投标报价若超过******元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方式为整体项目包干价。报价中必须包含项目全额含税发票、相关工作人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利润。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六、报价需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总报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位有效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材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证书。提供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的材料,并载明持证人员姓名、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下载的本单位《信用报告》;

  (七)报价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完税证明或者无欠税证明;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八)报价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九)承接过殡仪服务、监管服务项目的,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此情况。

  (十)对应此项目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服务期限等制定的项目服务方案(在方案中写明项目服务团队情况)。

  (十一)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报价资料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须密封(密封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我局予以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号),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八、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年**月*日下午**:**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评分表


江门市民政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