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乐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26-09-29
四川/乐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年9月29日乐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四川/乐山-2026-09-29 00:00:00
****年*月**日乐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乐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乐市自然资规划公〔****〕*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将在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号*幢智创****(*座)五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拍卖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宗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起叫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规划指标要求

报名起止时间

交易时间

建设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拍***号

乐山高新区桔荷路以西、

慧心路以东区域

[******************号]

*****.**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年

商业用地**年

****

***

**万元

及以上

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的**%的商业建筑

大于*.*且

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超过**米且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公告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

(节假日除外)

****年**月**日**:**

*****拍***号

乐山高新区高港大道

以西、太安南路以南、

双林路以北区域[********************号]

*****.**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年

商业用地**年

*****

****

***万元

及以上

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的**%的商业建筑

大于*.*且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超过**米且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拍***号

乐山高新区高港大道

以西、太安南路以南、

双林路以北区域[********************号]

*****.**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年

商业用地**年

*****

****

***万元

及以上

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的**%的商业建筑

大于*.*且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超过**米且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拍***号

乐山高新区南新大道

以北、天合路以西区域

[********************号]

*****.**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年

商业用地**年

*****

****

***万元

及以上

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的**%的商业建筑

大于*.*且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超过**米且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拍***号

乐山高新区乐沙大道

以南、龙口路以东、

观音堂路以北区域

[********************号]

*****.**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年

商业用地**年

*****

****

***万元

及以上

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的**%的商业建筑

大于*.*且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超过**米且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临大渡河侧单元地块界线**米范围内建筑限高不宜高于**米

公告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

(节假日除外)

****年**月**日**:**

*****拍***号

乐山高新区乐沙大道

以南、观音堂路以北、

龙安路以西区域

[******************号]

*****.**

(合**.**亩)

城镇住宅用地**年

商业用地**年

*****

****

***万元

及以上

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的**%的商业建筑

大于*.*且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超过**米且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临大渡河侧用地边界线**米范围内建筑限高不宜高于**米

二、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拍卖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出让宗地涉及住宅用地(含兼容住宅用地性质的地块),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实行网上报名。其中,*****拍***号至*****拍***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号至*****拍***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三楼)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六、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可在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以下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网站(****://***.********.**/)。

七、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三楼

联系人:************杜先生(高新区)、************彭先生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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