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6-09-29 00:00:00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分行*********年诉讼案件外聘律师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 刘文静、覃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清霞 ************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澄清说明日期:****年*月**日;
七、本项目的注意事项的说明
*、同一分标,仅允许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总所与其分所、或同一总所下的不同分所,均不得同时对同一分标投标。
*、投标人可以对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分标,且每一个分标应单独制作投标文件(正本壹册、副本肆册,共一正四副),并独立密封包装、分别提交。电子版*盘亦按分标分别制作、分别密封。如某投标人同时投*分标和**分标,须分别递交*分标、**分标的投标文件,不得合并装订或混合密封。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分标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分标中均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则优先将其确定为排序靠前分标的中标人;排序靠后的分标,该投标人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由该分标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的其他投标人按顺序递补。
*、投标人如投多个分标,应按所投分标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中明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投分标号(如******;*分标******;或******;**分标******;)。如遇字符限制无法完整填写,可简写,但须确保分标号清晰可辨,以便核查。未按要求注明分标号,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认定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知第**.*款******;投标文件的组成******;所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可全部放在资格证明部分,并做好相应的索引目录。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尤其是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分因素)制作,同样须提供索引目录,注明对应页码。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案件数量、胜诉判决、多元解纷案例、法律顾问服务、框架协议等),其合同签署主体或法律文书当事人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律师个人在曾任职的其他律所承办的案件业绩,不认可为有效业绩,评标委员会不予计分。
*、法学论文以律师个人名义发表的,需证明该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投标主体)的关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中,案件中当事人的名称如涉及保密义务或商业秘密,可对当事人名称等敏感信息进行遮挡处理,但须确保案由、案号、标的金额、审结年份、审结结果及裁判日期等评分所需的关键信息清晰可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认定。
*、针对******;专业经验和服务业绩******;评分项中,原要求提供资料页数较多,为便于评审,现补充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编制代理案件汇总清单(清单中须列明案号、标的金额、律所名称、代理律师、审理结果等关键信息)。鉴于案件数量较多,投标人可提供******;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的代理案件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无需逐案附送裁判文书全文。
(*)投标人须从上述清单中自行选取不少于*个案件,附上对应的裁判文书关键页(即能够反映案件当事人、案由、案号、标的金额、审结结果及裁判日期的页面),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投标人须确保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审过程中对清单及截图内容进行抽查核实。如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该分标投标作废,并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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