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35号)
2026-09-29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35号)
河北/秦皇岛-2026-09-29 00:00:00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辅助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淘擘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骊城大街南长征路东信用社家属楼*******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号
被投诉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号剑桥春雨*号楼开元大楼
四、基本情况
****年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辅助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月**日开启磋商,次日发布废标公告。*月**日,投诉人向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收到快递退回的质疑函。*月**日,因未收到质疑答复函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同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人在法定质疑期内无故拒收合规质疑函,拒不履行答复法定义务,程序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拒收质疑后拒不整改违规采购文件,*月**日强行推进采购活动,意图固化违法采购结果。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技术评分未细化量化,主观分值占比过高,评委自由裁量权失控。 投诉事项*:采购合同权责严重失衡,单方设置霸王格式条款,违背公平原则。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文件所用公章不符合公安备案规范,用章效力存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和第(二)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秦皇岛-2026-09-29 00:00:00
二、项目名称: ****年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辅助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淘擘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骊城大街南长征路东信用社家属楼*******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号
被投诉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号剑桥春雨*号楼开元大楼
四、基本情况
****年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辅助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月**日开启磋商,次日发布废标公告。*月**日,投诉人向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收到快递退回的质疑函。*月**日,因未收到质疑答复函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同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人在法定质疑期内无故拒收合规质疑函,拒不履行答复法定义务,程序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拒收质疑后拒不整改违规采购文件,*月**日强行推进采购活动,意图固化违法采购结果。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技术评分未细化量化,主观分值占比过高,评委自由裁量权失控。 投诉事项*:采购合同权责严重失衡,单方设置霸王格式条款,违背公平原则。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文件所用公章不符合公安备案规范,用章效力存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和第(二)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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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