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2026-09-29 00:00:00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常规检测服务及见证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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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常规检测服务及见证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号)、《关于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初步设计优化调整的批复》(海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常规检测服务、见证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铺设*.*********高压管道**公里,改扩建海兴综合站门站、海城综合站调压站,新建贾塘乡、史店乡、郑旗乡高中压调压站*座,新建阀室*座,新建*处放空区等,项目用地总面积为*.****公顷。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县城、海兴区、海城镇、贾塘乡、史店乡、郑旗乡
*.*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范围:对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勘察、施工过程合同履约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洽商审核、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现场实测核实、材料设备询价认价与暂估价管理、索赔及现场造价争议协调、动态投资管控与超投资预警、全过程造价台账建立与资料归集、核算整个施工周期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复核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月结算、年度结算、为保证工程节约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
常规检测服务招标范围: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常规检测服务范围涵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等内容。检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站区域土壤击实、压实度、水泥、路面砖、路缘石等原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试验,燃气管道管底、管侧、管顶压实度检测试验,同时全程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配合等服务工作。
见证检测招标范围: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见证检测服务范围涵盖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配套设备及工程实体质量等内容。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站区域压实度、水泥、混凝土抗压、电线电缆、地基承载力等原材料及实体检测;燃气管道工程管底、管侧、管顶回填土击实与压实度检测,同时全程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配合等服务工作。
*.*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全过程至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完成。
常规检测服务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检测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结束。
见证检测服务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检测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结束。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一个标段,检测服务划分为二个标段: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常规检测服务;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海城燃气联络线工程)见证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且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已备案的造价咨询企业,具有完成本项目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所必需的相应人员、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人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本次常规检测服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项目需包含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常规检测服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检测经验。
本次见证检测服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项目需包含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有与本项目见证检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检测经验。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原县城区
联系人:周卫国(项目负责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室
联系人:马向红(项目负责人)、张琳、李洋
电话:************、***********、***********
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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