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政]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A3300000090005169002001]澄清修改信息
2026-09-29
浙江/舟山 变更澄清
[舟山市][市政]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A3300000090005169002001]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舟山-2026-09-29 00:00:00
***;**** **="***********"***;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舟山-2026-09-29 00:00:00
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
项目名称:
|
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舟山市普陀山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
|
代理机构:
|
名称:舟山市鼎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大洞岙福兴路**号
|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号昌正商务大厦****
|
||||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胡明跃
|
||||
|
电话:************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致各投标单位:招标人对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说明,鉴此,发布第一次补充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答疑澄清文件),本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并及时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补充(答疑、澄清、通知)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修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定标方法为☑*.其他定标办法:摇号定标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修改第三章评标定标*第二节定标办法☑其他定标办法:本次定标采用摇号定标法。(详见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提供招标控制价(含人材机汇总表)已更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注:本补充说明文件未涉及的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补充说明文件执行,给投标单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代理单位:舟山市鼎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
||||
|
行政监督机构:
|
舟山市住建局
|
电话:
|
************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