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14 00:00:00
宠物医疗实训中心设备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宠物医疗实训中心设备”(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宠物医疗实训中心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磐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西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农业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南瓜山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昌路*号融创·竣爵堡**栋*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以我司不具备提出质疑的法定条件为由回复质疑不予受理。*.采购文件中综合评分规则设计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扣分机制不符合量化评审法定要求,主观扣分空间大,存在内定嫌疑。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中的部分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中的部分投诉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宠物医疗实训中心设备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宠物医疗实训中心设备”(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宠物医疗实训中心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磐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西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农业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南瓜山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昌路*号融创·竣爵堡**栋*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以我司不具备提出质疑的法定条件为由回复质疑不予受理。*.采购文件中综合评分规则设计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扣分机制不符合量化评审法定要求,主观扣分空间大,存在内定嫌疑。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中的部分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中的部分投诉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