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29 00:00:00
重庆市两江新区***新建学校厨房设备、杂件及餐桌椅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两江新区***新建学校厨房设备、杂件及餐桌椅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新建学校厨房设备、杂件及餐桌椅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昭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高港大道***号*幢乐山高新科技孵化器*园**层****室*****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锦林小学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锦林*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北区项目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渝航路*巷*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两江新区锦林小学校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关于“未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列为法定准入条件”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关于“指定十八子砍刀、十八子桑刀”的投诉事项成立,但鉴于对“十八子砍刀”、“十八子桑刀”,*家供应商提供了*家不同的品牌、制造商响应上述产品的技术需求,且其中制造商不含投诉人所述的“阳江十八子集团有限公司”,此条款并未实际造成限制竞争的情形,此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
重庆市两江新区***新建学校厨房设备、杂件及餐桌椅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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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两江新区***新建学校厨房设备、杂件及餐桌椅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新建学校厨房设备、杂件及餐桌椅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昭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高港大道***号*幢乐山高新科技孵化器*园**层****室*****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锦林小学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锦林*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北区项目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渝航路*巷*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两江新区锦林小学校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关于“未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列为法定准入条件”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关于“指定十八子砍刀、十八子桑刀”的投诉事项成立,但鉴于对“十八子砍刀”、“十八子桑刀”,*家供应商提供了*家不同的品牌、制造商响应上述产品的技术需求,且其中制造商不含投诉人所述的“阳江十八子集团有限公司”,此条款并未实际造成限制竞争的情形,此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