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29 00:00:00
重庆一中寄宿学校二标段设施设备空调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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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一中寄宿学校二标段设施设备空调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一中寄宿学校二标段设施设备空调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练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科园四街**号
被投诉人*:重庆一中寄宿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双湖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北区项目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两路街道渝航路一巷*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一中寄宿学校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施工、安装、售后评审因素使用不可量化的主观表述,违反评审因素必须“细化、量化”的强制性规定。*.“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加分条款(*分)系以企业规模、成立年限等规模条件变相设置评审因素。*.“压缩机同一品牌或同一集团制造”加分条款(*分)以产业链规模排斥中小企业,论证闭环完整。*.辅助电加热功率窄区间及舒适性功能条款指向特定品牌,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中关于“辅助电加热功率区间”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投诉事项*中关于“舒适性功能条款”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
重庆一中寄宿学校二标段设施设备空调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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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一中寄宿学校二标段设施设备空调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一中寄宿学校二标段设施设备空调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练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科园四街**号
被投诉人*:重庆一中寄宿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双湖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北区项目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两路街道渝航路一巷*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一中寄宿学校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施工、安装、售后评审因素使用不可量化的主观表述,违反评审因素必须“细化、量化”的强制性规定。*.“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加分条款(*分)系以企业规模、成立年限等规模条件变相设置评审因素。*.“压缩机同一品牌或同一集团制造”加分条款(*分)以产业链规模排斥中小企业,论证闭环完整。*.辅助电加热功率窄区间及舒适性功能条款指向特定品牌,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中关于“辅助电加热功率区间”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投诉事项*中关于“舒适性功能条款”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