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2026-09-24 00:00:00
发布机构:潮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潮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 项目名称: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医学影像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期)(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中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山大科技园*号楼***
被投诉人*: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 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砚峰路西侧
被投诉人*: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广发银行**楼
相关供应商:山东乐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润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莱山街道澳柯玛大街***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称:*.按照招标文件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要求,应依法划型为“微型企业”,而在中标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示为“小型企业”,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函》回避问题。*.采购人、代理机构用***认证和“未列入节能清单”回避** **********强制性国家标准,属于混淆国家服务器现行强制标准的概念。*.根据答复函中提供材料,发现服务器********在本国产品声明中“生产厂”与***证书“生产企业”不一致,本国产品声明函涉嫌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乐润公司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相关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相关投诉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 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程序,总计**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潮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