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村西稻地370亩土地经营权
2026-09-29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村西稻地370亩土地经营权
天津-2026-09-29 00:00:00
天津-2026-09-29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顺民屯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村西稻地***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承包地块总面积***亩,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现状无异议。土地在流转期间,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保持不变,地块周边的沟渠,田埂,附属设施不能改动,填埋或占用,必须维持原有状态。 *、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流转合同到期,受让方须清理地块,恢复耕地原有状态,完好交还转出方。 *、流转期限内,受让方在该地块种植小麦或玉米,且满足国家、地方夏粮、秋粮补贴申领政策条件的,相应的夏粮、秋粮补贴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自行申报申领,不得虚报冒领,如果受让方违规申领补贴,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出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与转出方无关。 *、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进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受让方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受让方违约,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转出方所有,该土地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流转期限内,无论复耕多少次,复耕相关组织实施、人工、机械等全部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出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相关责任。 *、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 **月 **日,流转期限为*整年,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量,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须按约定完整履行一年流转期,并按约定足额支付对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元/亩/年 | ||
| 挂牌期 | *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塔支行(联行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