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市国祺中学扩建二期(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2026-09-29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市国祺中学扩建二期(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福建/厦门-2026-09-29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项目名称

厦门市国祺中学扩建二期(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方案入围定标候选的投标人(不含中标人)每家各补偿*****元人民币。本工程定标及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后,发包人有权使用其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上述款项的支付需经发包人审核,最终补偿费用以发包人审定为准,未中标的定标候选人对补偿支付时间不得有异议。若概算批复时未批复此项费用,未中标单位不可向发包人主张此项费用。修改为: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方案入围定标候选的投标人(不含中标人)每家各补偿***** 元人民币。本工程定标及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后,发包人有权使用其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上述款项的支付需经发包人审核,最终补偿费用以发包人审定为准,未中标的定标候选人对补偿支付时间不得有异议。

二、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项目法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

市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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