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合同金额*******元,分*期支付,移动终端发放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进行第*次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的**%;按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进行第*次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说明:服务时限**个月,分*次付清,第*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约定进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约定进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约定进行。
(*)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约定进行。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所属客户自乙方接甲方函告后,实际开通服务的当月起,连续消费**个月。
*、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价格、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参数承担保密义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服务的内容告之甲方提交的相关使用者,并承诺已取得其相关使用者对本协议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认可。*、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本次办理的“长沙市纪委监委监务通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与使用的号码必须对应使用,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及时 掌握套餐用户的对应情况。如出现未能对应使用的情况,乙方有权不予返还后续话费。* 、其它约定:协议期内甲方应监督甲方用户不可以办理其他预存保底类业务(预存话费送话费、预存话费送礼品等业务,以乙方系统 当期可办业务为准),不欠费,不办理携号转网、停机、主动销号、过 户 、变更捆绑付费关系、托收、携号转网等业务。甲方应要求甲方客户自办理业务的次月起连续**个月正常在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乙方负责处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用户投诉,并承担相应责任。*、在甲方按约定交纳首次预存款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优惠预存“长沙市纪委监委监务通系统”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乙方提供的 “长沙市纪委监委监务通系统”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必须是本协议约定的在中国大陆取得合法销售资格的 正品行货。若要改变“长沙市纪委监委监务通系统”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必须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如有甲方成员更换及“长沙市纪委监委监务通系统”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遗失、损坏无法使用的情况,乙方将免费 提供号卡补办业务。* 、乙方必须跟踪甲方使用人员匹配情况,如发现有不匹配情况应及时了解情况并与甲方共同予以解决。* 、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甲方套餐资费及相关问题解答。*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新用户进行相关资费、产品的宣传,有业务协调“长沙市纪委监委监务通系统”通讯数据、数据流量 服务产品的厂家提供售后服务,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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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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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 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双方对此互不提出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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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