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6-09-29 00:00:00
买方: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卖方:宁夏新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乐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通用别克品牌汽车买卖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车辆信息及价款
二、委托服务项目及价格
三、定金及车款支付方式:
*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车款缴清时,定金冲抵购车款。买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无权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应按规定向买方返还定金。
*. 支付方式:买方选择 *全款 *贷款(首付款_/__,贷款金额__/_,_/__期)(手写填注,以原件为准)
*. 全款方式:买方在接到卖方支付通知后_/_日内,向卖方付清全部购车款。
*. 贷款方式:买方在接到卖方贷款审批通过通知后_/_日内,买方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付清全部购车款。非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不能通过金融机构办理的汽车消费贷款或贷款不足额时,双方进一步协商。
四、交车时间与地点
*. 预计交车时间:车辆到店且买方付清全部购车款
*. 交车地点:* 卖方所在地 * 其他约定地点
五、其他约定
卖方在买方付清全部购车款项时,须与买方签署《汽车销售合同》。
六、其他条款:
*. 买方充分理解,汽车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具有其特殊性,交车时间有可能由于生产订单情况、进口手续或运输等非卖方原因而变化,卖方对此无法控制,买方对该情况予以理解与接受。
*.买方要求变更定购车辆,包括车型、颜色和配置,须取得卖方书面认可。若遇生产厂方调整产品配置,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买方提车时按新的配置执行。若遇买方定购车型停产,买方可转换本品牌其他车型或卖方全额退还买方定金,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 未经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当不可抗力情况(如洪水、地震、战争、疫情、国家汽车政策调整、运输工具或公共事业中断或停顿、海关延误等)出现后,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补救措施,如果仍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中涉及的买方地址即邮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即买方确认本人使用的号码,买方确认该地址能接收到卖方的各种通知信件,该电话能够接收到卖方及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向买方发出的车辆通知、付款通知、解除合同等通知。买方在变更地址及电话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卖方。对于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地址邮寄的任何通知及向约定号码发出的相关通知,即视为已送达或通知到了买方。
*.买方未按时交付车款的,卖方将书面付款或提车通知邮寄至买方地址,通知邮寄三日后视为已经送达至买方,买方在通知送达后__日内仍不能付清车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扣除买方已支付的定金作为买方违约金。
*.凡涉及付款事项,请买方务必到卖方财务部门付款或将款项支付至卖方公司账户,同时索取相应盖章收据,该收据是卖方确认收款的唯一凭证。若买方将车款等任何款项支付给卖方公司非财务人员或卖方公司的个人账户,或不能提供收据,一切责任将由买方负责,同时将视为卖方未收到买方付款,卖方有权拒绝交车并追究买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及其他责任。
*.涉及到有争议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即交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为确保后续服务,品牌可能通过第三方获取所购车辆的上牌地点信息。
七、重要申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此合同。
*、此车为在库资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必须提车,否则我司有权公开此车资源另行销售,造成的后果客户自行承担。合同签订后,此车不再销售他人,故定金不退,车型不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