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9-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年老年人家庭智能化安全改造项目及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博明锐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华府大道一段*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紫云路北段**号
被投诉人: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号***栋*楼***号、***号
四、基本情况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宜宾市南溪区****年老年人家庭智能化安全改造项目及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实质为货物采购项目,项目品目属性错误归类为服务。
投诉事项*:综合评分方案主观分值过高、价格分畸低;招标文件仅以软件部分作为价格评分标准,硬件采购价格不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大量非核心技术参数设置为带“★”的实质性条款,该设置不合理,对潜在供应商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对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新建信息化平台问题作出合法合规说明。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对双向语音通话设备指向爱牵挂*****单一品牌问题作出回应。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对多款设备非标、排他性参数作出逐项说明,且据我司认真调研溯源整理,采购人在前期亦未公开做过市场调研,对此我司要求采购人证明各项参数的合法来源。如有疏漏,我司依法请求财政和主管部门责令采购人公开调研公告对参数做全面论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