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29 00:00:00
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所需****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所需****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所需****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号喜业花园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铝城小学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正街**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所需****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备注条款:“采购人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复核,无法通过复核测试或一条不能满足招标参数技术要求的,则报上级单位核实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逐条对参数功能比对,如果实际产品技术性能和系统功能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按照上级单位核实意见进行处理。所有技术参数均须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任何负偏离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且违反了政府采购中不得非法改变中标结果的规定。
投诉事项*:采购人援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二条作为样品要求依据,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三)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市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校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
(四)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该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经核实,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铝城小学班班通配置表中,“备注:采购人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复核,无法通过复核测试或一条不能满足招标参数技术要求的,则报上级单位核实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逐条对参数功能比对,如果实际产品技术性能和系统功能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按照上级单位核实意见进行处理。所有技术参数均须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任何负偏离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违反了上述规定。
针对投诉事项*: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年第**号)要求:“二、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办理行政许可。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未列入“一单一库”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相关资质。相关招标、采购或委托方,不应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资质认定作为招标、采购或委托条件 ”。
经核实,《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学生实验桌要求提供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与上述要求不符。
针对投诉事项*:
经查询,《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有:试件尺寸的测量、密度测定、含水率测定、极限体积膨胀率测定、吸水厚度膨胀率测定、吸水率测定、极限吸水率测定、内结合强度测定、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测定、握螺钉力测定、甲醛释放量穿孔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测定、表面结合强度测定 、表面胶合强度测定、胶合强度测定、胶层剪切强度测定、浸渍剥离性能测定、耐高温性能测定、冲击韧性性能测定、低温冲击韧性性能测定、表面耐水蒸气性能测定、顺纹抗压强度测定、 硬度测定、表面吸收性能测定、湿循环性能测定、水煮(浸)—冰冻—干燥处理后静曲强度测定 、室外型人造板加速老化性能测定、 滑动摩擦系数测定、含砂量测定、表面耐划痕性能测定、耐光色牢度性能测定、耐黄变色牢度性能测定 、表面耐龟裂性能测定、色泽稳定性能测定、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测定、尺寸稳定性测定、表面耐污染性能测定、表面耐磨性能测定、抗拉强度测定 、表面耐干热性能测定、耐沸水性能测定、抗冲击性能测定、耐老化性能测定、耐开裂性能测定 、后成型性能测定、防静电性能测定、甲醛释放量测定——小室法。
经核实,《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化学性能检测:参照**/***********《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检测标准:盐酸(**%)、硫酸(**%)、溴化钠、氢氧化钙、氟化钾、水杨酸钠、硝酸铅、醋酸铵、苯甲酸钠、盐酸联苯胺、碘化铵、过氯酸钠等不低于***项酸碱测试,测试结果为*级”中耐酸碱等测试方法未在**/***********《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之中,与合同履行无关。
另经核实,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且已履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我局不再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认为不当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所需****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所需****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所需****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号喜业花园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铝城小学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正街**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所需****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备注条款:“采购人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复核,无法通过复核测试或一条不能满足招标参数技术要求的,则报上级单位核实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逐条对参数功能比对,如果实际产品技术性能和系统功能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按照上级单位核实意见进行处理。所有技术参数均须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任何负偏离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且违反了政府采购中不得非法改变中标结果的规定。
投诉事项*:采购人援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二条作为样品要求依据,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三)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市九龙坡区铝城小学校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
(四)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该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经核实,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铝城小学班班通配置表中,“备注:采购人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复核,无法通过复核测试或一条不能满足招标参数技术要求的,则报上级单位核实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逐条对参数功能比对,如果实际产品技术性能和系统功能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按照上级单位核实意见进行处理。所有技术参数均须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任何负偏离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违反了上述规定。
针对投诉事项*: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年第**号)要求:“二、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办理行政许可。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未列入“一单一库”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相关资质。相关招标、采购或委托方,不应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资质认定作为招标、采购或委托条件 ”。
经核实,《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学生实验桌要求提供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与上述要求不符。
针对投诉事项*:
经查询,《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有:试件尺寸的测量、密度测定、含水率测定、极限体积膨胀率测定、吸水厚度膨胀率测定、吸水率测定、极限吸水率测定、内结合强度测定、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测定、握螺钉力测定、甲醛释放量穿孔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测定、表面结合强度测定 、表面胶合强度测定、胶合强度测定、胶层剪切强度测定、浸渍剥离性能测定、耐高温性能测定、冲击韧性性能测定、低温冲击韧性性能测定、表面耐水蒸气性能测定、顺纹抗压强度测定、 硬度测定、表面吸收性能测定、湿循环性能测定、水煮(浸)—冰冻—干燥处理后静曲强度测定 、室外型人造板加速老化性能测定、 滑动摩擦系数测定、含砂量测定、表面耐划痕性能测定、耐光色牢度性能测定、耐黄变色牢度性能测定 、表面耐龟裂性能测定、色泽稳定性能测定、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测定、尺寸稳定性测定、表面耐污染性能测定、表面耐磨性能测定、抗拉强度测定 、表面耐干热性能测定、耐沸水性能测定、抗冲击性能测定、耐老化性能测定、耐开裂性能测定 、后成型性能测定、防静电性能测定、甲醛释放量测定——小室法。
经核实,《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化学性能检测:参照**/***********《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检测标准:盐酸(**%)、硫酸(**%)、溴化钠、氢氧化钙、氟化钾、水杨酸钠、硝酸铅、醋酸铵、苯甲酸钠、盐酸联苯胺、碘化铵、过氯酸钠等不低于***项酸碱测试,测试结果为*级”中耐酸碱等测试方法未在**/***********《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之中,与合同履行无关。
另经核实,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且已履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我局不再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认为不当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