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6-09-29 00:00:00
建设大厦主楼***室、***室租赁项目**标段(第二次)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
访问量: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号建设大厦主楼一层,其中***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租面积为**平方米,***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租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按现状交付,基础装修齐全,可直接投入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标段建设大厦主楼***室。
*、合同期限:*年。
*、免租期:无。
*、租金底价:**元/平方米·月,租期内租金无递增。
*、缴费规则:遵循先付后用,租金按季度支付,逾期将按合同约定计收违约金。
*、租赁押金:按*个月租金标准收取。租赁期满,承租方结清全部费用、房屋完好且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押金予以无息退还。
*、费用说明:租赁期间水电费、物业费、网络通信费等全部运营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经营要求
*、仅限合法办公、商务配套、合规轻商业经营及仓储物流。严禁明火餐饮、高危生产、扰民娱乐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得开展违反消防、环保、治安管理的经营业务,严禁改动房屋主体结构。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房屋,不得转让房屋使用权。擅自转租、分租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没收押金,并追偿相关损失。
三、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适用);意向承租方(自然人则为本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意向承租方为单位的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则该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意向承租方(单位含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指本人)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报名截止开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出租方: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递交材料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号地铁大厦**楼****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