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9-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疗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雁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区*****室
被投诉人: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号
相关供应商:途晟物业服务(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号*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武胜县人民医院医疗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途晟物业服务(四川)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年度营业收入为***.**万元,与其****年度已中标并公示的多个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总金额存在巨大差异,构成《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应认定其中标无效。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途晟物业服务(四川)有限公司在****年度同时中标多个大型物业服务项目,其企业人员总数仅为***人,不足以满足本项目***人的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更无法同时履约多个项目,存在严重的人员缺口和履约风险,不具备履行本项目的实际能力,依《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第三款,其资格无效。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途晟物业服务(四川)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为*,***,***.**元/年,低于本项目***人服务人员的合理成本,存在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依法应认定其中标无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武胜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