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随州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9-29
湖北/随州 中标结果
关于开展2026年度随州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随州-2026-09-29 00:00:00

关于开展****年度随州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

文章来源:

随州市中医医院


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号)、《关于做好****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号)、《关于做好****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随职改办〔****〕**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年度随州市中医医院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现就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年度随州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分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二)评审对象为我院在职职工,依法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现工作岗位和从事的专业对口申报,申报专业要符合《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通知》(鄂职改办〔****〕**号)的卫生专业。

(四)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省卫健委核定的名单为准),按照《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号)规定享受有关申报倾斜政策。

(五)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工作严重失职,在重大医疗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及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的处置中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评审。

*.学历、资历、执业资格、下基层服务经历以及专业技术业绩、科研成果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三年内不允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周期内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完成相应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

*.上一年度或申报年度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分的。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依纪依规撤销其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

****年度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自主平生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医院印发的《随州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申报条件》(随中医文〔****〕**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申报人完成任现职以来相关专业类别的工作量,由申报人提供《****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量核定表》(附件*)并附电子病历的病案首页。过去文件中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申报方式和途径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经医院人事科审核同意后,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个人申报端入口,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审核通过,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并向人事科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按规定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审核

职称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应评审资料(包括工作量统计表、医德医风、病例信息、病例(用药点评)、师导带教审核等附件资料)并请相关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党办、科教科、病案室等)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相关附件上传******;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 集中报送

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按规定将所有评审资料装订成册(包括工作量统计表、医德医风、病例信息、病例(用药点评)、师导带教审核等附件资料)后交人事科集中审核等待集中评审。

四、有关政策要求

(一)聘用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由医院统筹考虑,同等条件下与在职在编人员进行综合排名择优审核、公示、推荐申报。

(二)******;双肩挑******;人员不受岗位申报限制,申报时应提供近*年当地人社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核准表******;,且达到申报高一级职称聘任年限、相应专业工作量及业绩能力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三)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工作在具有专业技术背景要求(如医务科、护理部等)、兼职履行管理职责且直接设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未脱离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达到申报高一级职称聘任年限、业绩能力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报参评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员,应当有任现职以来由政府或单位派遣的,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五)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选派或市委组织部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可免去水平能力测试,在评审时予以赋分。一年期及以上援外医疗队员在援外期间及回国一年半内可按有关规定提前一年申报。继续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在外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基层服务工作时间。援外、援藏、援疆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六)水平能力测试。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为申报评审的必要条件。申报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必须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专业、级别相一致。

(七)转评申报。符合《随州市中医医院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随中院〔****〕**号)规定的转评申报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转评(平转)审核表》(附件*)

(八)在医学影像等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出具疾病诊断书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以申报技类专业。从事医疗器械设备维修,不能申报卫生系列专业,应按《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通知》(鄂职改办〔****〕**号)》申报专业对口申报。

(九)工作业绩。申报人员按照《随州市中医医院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随中院〔****〕**号)文件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材料提交业绩材料对应*条分别归类,每一类提交个人代表性材料***个,超过数量以外按无效处理。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承诺表(附件*)

(十)工作量要求。《随州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申报条件》(随中医文〔****〕**号)文件规定完成任职以来相关专业类别规定的晋升工作量要求。

(十一)任期内个人获得的表彰奖励证明材料。仅限各级党委、政府、人社部门、卫健部门对参评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奖励(不包括妇联、工会、共青团及其他部门的表彰、单位获奖、社会组织获奖、团体获奖、文体获奖,演讲、论文、提案获奖等)。

(十二)从业年限。医师、护师类专业技术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证书。申报医师类职称的专业类别须与医师资格执业类别相一致,医师执业时间不含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其他类别从业年限以取得起点职称证书起计算。

(十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时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十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申报人提交评审材料时间为****年**月**日之前取得,之后取得的视为无效。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的评价导向。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样式一),承诺所填写的文字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和相关业绩材料必须(包括工作量统计表、医德医风、病例信息、病例(用药点评)、师导带教审核等附件资料)必须经过科室主任及相关负责科室(医务科、护理部、党办、科教科、病案室等)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二)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人事、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在材料上报后发现存在问题的,由人事科出具专题报告,经院党委、医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取消参评资格。对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湖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号)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市职改办、市卫健委、省职改办备案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六、评审材料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和材料受理时间:****年**月**日***月**日。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开通申报渠道。

材料报送地址:随州市中医医院(涢水院区)人事科(门诊楼四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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