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9-28 00:00:00
江门市***********(蓬江**)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江门市***********(蓬江**)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蓬江**)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蓬江**)号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与紫雅路交汇处以东南地段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宗地图。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年度**号地块规划条件》(江自然资(蓬江)设字〔****〕**号)要求执行,其中:地块容积率:*.***.**。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即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容积率的计算按《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好房子”规划设计的实施意见>的延期*年的通知》(江自然资〔****〕**号)实施。住宅建筑密度≤**%(纯高层建筑密度不超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高度≤**米。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 (三)其他要求:*.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按相关准入负面清单执行。项目落户后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该地块开工后*个月内在统计平台入库入统,住宅全装修销售比例不低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号),该地块实行现房销售。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最高限价为*****万元,报价达到*****万元后,竞投人转入竞争承诺为政府配建住宅的建筑面积(纳入计容住宅建筑面积),以“最高限价+承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本次配建竞买以“***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为一个整体的竞配指标,并以整体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价幅度。配建的住宅、停车位在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蓬江区人民政府。 竞得人应就所配建住宅的位置、套型、建设和装修标准、移交时间、移交方式(含相关税费)、违约责任等问题与蓬江区人民政府(或区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 竞得人配建移交的住宅、停车位,建设和装修标准应与竞得人本地块内对外销售的住宅、停车位标准一致。若竞得人对外销售的住宅部分(不含样板房)或全部是带装修出售的,所配建移交的住宅应全部按带装修住宅同样的装修标准装修后移交。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宗地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不接受个人申请竞买。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竞得人如非蓬江区注册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蓬江区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提交竞买申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须使用**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定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款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定金,不足部分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交齐。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自然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年**月**日前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得人将成交价款划入出让人指定的帐户。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个自然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已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支付契税。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用地范围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由环市街道办事处、白石经联社、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三方按现状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二)移交时间: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一年内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视同自动签订和移交。 (三)移交方式:在约定时间移交。出让人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竞得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竞得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一)该宗地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四年内竣工。开、竣工标准按照《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江自然资〔****〕***号)执行。竞得人如未按约定时间开工、竣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地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号)规定处理。 (二)地下空间作商服用途使用的部分,须按规定补缴地价。 十二、交易服务费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收费标准如下: 付费方 成交金额 计费标准 竞得人 小于***万元 *.**% ***万元(含)****万元 *.**% ***万元(含)*****万元 *.**% ****万元(含)*****万元 *.**% ****万元(含)*****万元 *.**% ****万元(含)**亿元 *.**% *亿元以上 不收费 备注 *.以单宗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交易要求现场公证的,公证费按规定另收,由委托人承担;交易公告要求刊登其他媒体的,所产生的公告费由委托人承担。 竞得人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书》的要求在*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才能办理《成交确认书》签订手续。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数字证书咨询:************;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 交易业务咨询:************,*******;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号三楼;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蓬江区)咨询:************;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蓬江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华盛路***号邻里中心。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项目附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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