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财政局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重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椎间孔镜及手术器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9-28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伊犁州财政局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重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椎间孔镜及手术器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新疆/伊犁-202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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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重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椎间孔镜及手术器械)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号时代广场小区*栋**层*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本单位于****年*月*日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重大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椎间孔镜及手术器械)(以下简称:该项目)你公司在处理该项目质疑答复时,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公司处理该项目质疑答复时,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本单位决定对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