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曹财采投〔2026〕16号)
2026-09-28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曹财采投〔2026〕16号)
河北/唐山-2026-09-28 00:00:00
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曹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唐山市曹妃甸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庄头营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工业区临港商务中心中山路与滨海路交叉口首源农贸市场内街*******号
被投诉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大街 **号
被投诉人:唐山金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卫国北路****号唐山中关村创新中心*层*****室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曹妃甸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双盲评审)*包:蔬菜、禽肉、蛋、水产”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唐山雷欧餐饮有限公司。****年*月**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庄头营商贸有限公司向唐山金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唐山金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年*月**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庄头营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我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标的采购活动中,在评审结束后,被告知“唐山市曹妃甸区庄头营商贸有限公司单位在唐山市曹妃甸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包项目的技术部分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为: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表内文字未上下居中”。评标委员会在缺乏最基本的文档编制常识的情况下,出现严重的评审错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否决。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在偷换概念,答非所问。质疑函中所述的“文档编制属性操作界面”是在告知其我方投标文件是完全依照招标文件的暗标编制要求下制作的,是在技术层面向其告知按照招标文件的暗标编制要求所编制的文件,视觉效果上就是“上宽下窄”的,只是技术问题,不是人为问题。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告中,未公布“中标金额”。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曹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唐山-2026-09-28 00:00:00
二、项目名称: 唐山市曹妃甸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庄头营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工业区临港商务中心中山路与滨海路交叉口首源农贸市场内街*******号
被投诉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大街 **号
被投诉人:唐山金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卫国北路****号唐山中关村创新中心*层*****室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曹妃甸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双盲评审)*包:蔬菜、禽肉、蛋、水产”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唐山雷欧餐饮有限公司。****年*月**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庄头营商贸有限公司向唐山金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唐山金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年*月**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庄头营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我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标的采购活动中,在评审结束后,被告知“唐山市曹妃甸区庄头营商贸有限公司单位在唐山市曹妃甸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包项目的技术部分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为: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表内文字未上下居中”。评标委员会在缺乏最基本的文档编制常识的情况下,出现严重的评审错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否决。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在偷换概念,答非所问。质疑函中所述的“文档编制属性操作界面”是在告知其我方投标文件是完全依照招标文件的暗标编制要求下制作的,是在技术层面向其告知按照招标文件的暗标编制要求所编制的文件,视觉效果上就是“上宽下窄”的,只是技术问题,不是人为问题。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告中,未公布“中标金额”。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曹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