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6-09-28 00:00:00
项目概况 古淮河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步道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古淮河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步道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古淮河国家湿地公园森林步道提升项目,主要提升森林步道,完善森林步道系统和生态廊道景观,完善标识标牌、休息座椅,配套提升生态化基础设施和科普宣教设施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供应商为企业的: (*)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示范格式三),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清江浦区清江浦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古淮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畔路**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号
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琳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