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6-09-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欢乐避暑季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秋雨泉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香炉山街道大学城南一路***号附**号
被投诉人:叙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盛世华都**楼
被投诉人:四川弘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万象汇空中商铺*单元****
相关供应商:川阳文化艺术(泸州)有限公司
地址:叙永县摩尼镇川云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弘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叙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年欢乐避暑季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设置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法定资质要求,采购文件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强制性规定,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大量内容不明确、不具体、不可 量化,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强制性规定,采购文 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充气式游乐设施未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反《标准化法》强制性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采购文 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安全保障要求严重缺失,与项目实际需要 不相适应,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条明确约定"供应商对磋 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叙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答复",但被投诉人四川弘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超 越委托授权范围,以自己名义对全部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事 项作出答复,答复主体不适格,质疑答复程序违法,应视为 采购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质疑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叙永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