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28 00:00:00
九财投处〔****〕**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人
名称: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继宏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号喜业花园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重庆市杨家坪中学
采购项目负责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负责人:汪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三、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重庆市杨家坪中学体育馆及训练馆地板采购项目(***********)。
四、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询价通知书中多处技术参数(例如:阻燃性能**级及***内焰尖高度**≤*****、减震垫的表观密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热空气老化性能、隔离层的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胶合强度)错误引用**/* **********《体育馆用木质地板》标准,属于标准引用错误,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认定询价通知书中要求供应商“依据**/* **********出具检测报告”的条款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责令被投诉人修改询价通知书相关条款;依法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市杨家坪中学、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
六、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该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采购人答复称:本项目为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篮球比赛场馆改造项目,场馆人员高度密集、赛事专业等级高、地板系统长期运行可靠性要求严苛。投诉所涉检测项目均与本项目木地板系统的安全性、运动功能、保护功能和耐久性直接相关,例如:
阻燃性能、减震垫表观密度、隔离层拉伸负荷、毛地板静曲强度等项目的检测方法,均已在**/* **********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章节中予以明确引用,具体如下:
*.阻燃性能(**级,***内焰尖高度**≤*****)引用标准为**/*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该标准列入**/* **********第*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条对面层地板理化性能要求阻燃性能为**级,第*.*.*条面层地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明确阻燃性能的燃烧性能等级按**/**********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而**/* *********规定:在无外加辐射条件下,用小火焰直接冲击垂直放置的试样,点火时间***,总试验时间***,从开始点火计算,测定***内试样火焰的焰尖高度(**),火焰尖端是否到达距点火点*****处。
*.减震垫表观密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热空气老化性能引用标准为**/* *********《聚氨酯橡胶隔音减震垫》;该标准列入**/* **********第*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条明确应符合**/**********中*.*的规定,**/********** *.*条 表* 第*、*、*、*条即为表观密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热空气老化性能的参数规定;第*.*.*条减震垫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写明按**/**********中*.*的规定进行,上述参数的试验方法在**/**********的*.*.*表观密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 热空气老化章节中写明。
*.隔离层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引用标准为**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该标准列入**/* **********第*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条写明聚乙烯吹塑薄膜应符合************中*.*的规定,************中*.*力学性能章节中表* 力学性能指标明确了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的标准要求;**/* **********第*.*.*条隔离层理化性能试验方法写明聚乙烯吹塑薄膜按** **********中*.*、*.*的规定进行,而** **********第*.*条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章节明确规定了参数相关的试验方法。
*.毛地板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引用标准为**/*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该标准列入**/* **********第*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条对载荷分布层(毛地板)理化性能提出要求,第*.*.*条载荷分布层(毛地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写明抗弯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按**/***********中*.*的规定进行,胶合强度按**/***********中*.**的规定进行。
经核实,**/* **********《体育馆用木质地板》为现行国家标准,该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明确:“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技术参数配置清单 * 双龙骨枫桦木*级运动木地板中,对“阻燃性能达到**级要求”“***内焰尖高度**≤*****”“减震垫表观密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热空气老化性能”“防潮降噪层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毛地板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等技术参数相应的检测标准均在**/* **********《体育馆用木质地板》规范性引用文件之中,不属于投诉人所述“标准引用错误,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另经核实,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且已履行。
七、处理决定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对该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送达回证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送 达 回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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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采购监督决定书(九财投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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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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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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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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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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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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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