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雄财采决【2026】4 号)
2026-09-20
广东/韶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雄财采决【2026】4 号)
广东/韶关-2026-09-20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雄财采决【****】* 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雄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南雄市北城区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设项目——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常规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备采购子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巨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雄市园前路*号雄州壹品**号楼****号门店


被投诉人*:南雄市教育局(采购人)


地 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号


被投诉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四、基本情况

广东巨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关于“南雄市北城区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设项目——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常规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备采购子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诉称:招标文件设置存在不合法、不合理或者表述不清的技术、评分和商务条款,删除或者改写含义不清的特定检测机构、原厂商盖章、专有功能名称、未公开平台条件和中标后再作无效投标处理等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南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雄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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