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28
四川/眉山 质疑投诉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2026-09-28 00:00:00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口沉银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栋***号

被投诉人: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两河村

被投诉人: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号*幢**层*号

相关供应商:宏瑞文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号开源鑫贸大楼**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江口沉银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号要求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标的须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未明确法定机构标志认定,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中(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描述存在指定性倾向性、唯一性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