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2026-09-28 00:00:00
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孝感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孝感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璟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块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区****栋**层****室
被投诉人:*.孝感市公安局;*.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高新区澴川路***号;*.孝感市孝南区碧桂园城市之光**栋一单元***室
相关供应商*:通航低空(湖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文昌大道**号孝天产业园湖北亿鹏展精密*号厂房办公楼***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备案号为*****************。****年*月**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被投诉人*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通航低空(湖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月**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交质疑。****年*月**日,被投诉人*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原中标单位‘通航低空 (湖北)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无法履行本次项目合同内容,于****年*月**日自愿放弃本次中标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采购人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年*月**日,被投诉人*发布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年*月**日,被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及有关材料,依法受理本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中标人用于商务加分的体系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硬性要求,属于无效评审材料,评标委员会违规予以加分,构成重大评审错误。*.本次违规加分分值占比高,直接导致得分失真、排名篡改,中标结果完全不具备合法性与公正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质疑答复履职不力,未依法开展实质核查,答复结论违法无效。*.质疑受理后、正式答复作出前,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未依法暂停采购活动,程序严重违法。*.质疑程序未终结、争议事项未办结,被投诉人擅自重启、推进采购(招标)活动,属于严重程序违法。*.中标人提交无法核验、无备案的虚假体系认证材料,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严重违法投标行为。
经本机关调查,中标供应商通航低空(湖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结果无效;项目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予废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
(三)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鉴于被投诉人*已于****年*月**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本机关不再重复作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
(四)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违规问题,本机关另行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孝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孝感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