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EPC)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EPC)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ESXF-202609FJ-004001001)
2026-09-28
湖北/恩施 变更澄清
【咸丰县】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EPC)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EPC)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ESXF-202609FJ-004001001)
湖北/恩施-2026-09-28 00:00:00
【咸丰县】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第*次答疑(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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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予以更正和说明,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和第一次更正公告(澄清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一、关于招标文件类似项目表述的调整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项目指纪念馆等红色主题展览馆陈列布展项目。

现更正为:类似项目指纪念馆等陈列布展项目。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评审”类似项目业绩评分的澄清说明

*.业绩主体范围:接受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交的有效业绩均可参与本商务评审类似项目业绩项评分。

*.业绩分类计分规则: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的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合格业绩,对应本评分条款第①项予以加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对应本评分条款第②项予以加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对应本评分条款第③项予以加分。

*.同一项目业绩仅可归入上述其中一个类别计分,若已按总承包业绩计分后,不得将其再拆分为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进行重复计分。

(*)若***总承包项目按第①项总承包业绩申报计分的,该项目内包含的设计、施工工作内容,不得再拆分出来,在第②项设计业绩、第③项施工业绩中重复计分;

(*)若***总承包项目不申报作为第①项总承包业绩计分,则可将该项目对应的设计、施工工作成果,分别作为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参与第②项、第③项计分。

*.本条款所指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或投资额不小于***万元的纪念馆等陈列布展项目。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更正后的文件内容为准(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公告部分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因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咸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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