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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普惠托育机构保险采购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办六楼
供应商(乙方):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金星北路一段**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普惠托育机构保险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无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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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其他保险服务。 合计金额******元,大写捌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 保险保障描述 | 机构人员**人以下 | 机构人员******人 | 机构人员***人以上 | | 赔偿限额 | 赔偿限额 | 赔偿限额 | | 合同期内,被保险人在长沙市辖区登记在册的托育机构场所范围内的、机构组织的外出活动中、机构负责接送的学员上下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和伤残,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 | 每人人身伤 亡和伤残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人身伤 亡和伤残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人身伤 亡和伤残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 合同期内,被保险人在长沙市辖区登记在册的托育机构场所范围内的、机构组织的外出活动中、机构负责接送的学员上下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有医保,给付比例***%。无医保,给付比例**%,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保险公司提供急救救援,同时开通应急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相关理赔申请。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医保目录范围外费用每人每次限额****元。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医保目录范围外费用每人每次限额****元。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医保目录范围外费用每人每次限额****元。 |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长沙市辖区登记在册的托育机构场所范围内因有缺陷的食品、饮料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导致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每次事故每 人赔偿限额*万(含每人每次事故住院费用****元),每次事故限额**万,累计限额***万。 | 每次事故每 人赔偿限额*万( 含每人每次事故住院费用****元),每次事故限额**万,累计限额***万。 | 每次事故每 人赔偿限额*万( 含每人每次事故住院费用****元),每次事故限额**万,累计限额***万。 | | 属于长沙市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托育机构员工、婴幼儿的被保险人,在托育机构场地内因动物咬伤造成的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医疗费 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医疗费 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天等待期后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且经托育机构认定的,保险公司依约给付身故理赔金。 | 每人身故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身故赔 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身故赔 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 属于长沙市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托育机构员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内,在出差和上下班途中因意外导致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 | 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万元每人。 | 在获得工伤 赔偿后,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万元每人。 | 在获得工伤 赔偿后,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万元每人。 | | 属于长沙市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托育机构员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内,在出差和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医疗费 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医疗费 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 在保险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长沙市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托育机构场所范围内遭遇意外,触发保险责任,由此产生的急救费用,涵盖紧急施救所需的急救费,以及病情危重时入住***接受治疗的***日津贴费,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 | 每人急救费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 偿限额**万。 | 每人急救费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每人急救费用赔偿限额*.*万,每次事故赔偿限 额*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
*.人员配置要求
| 序号 | 人员名称 | 专业 | 在该项目中担任职务 | 资质证书等材料 | | * | 李虎成 | 经济法学 | 项目负责人 | 学历证、社保证明 | | * | 周泓宇 | 经济 | 副经理 | 学历证、社保证明 | | * | 董方 | 法学 | 承保审核 | 学历证、社保证明 | | * | 王骁宇 | 保险 | 承保审核 | 学历证、社保证明 | | * | 杨宇 | 医学 | 理赔审核 | 学历证、社保证明 | | * | 周婷 | 金融 | 理赔审核 | 学历证、社保证明 | | * | 王桑 | 市场营销 | 销售支持 | 学历证、社保证明 | | * | 谭子卿 | 市场营销 | 销售支持 | 学历证、社保证明 | | * | 蔡蓉晖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曾玖红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张晶蕾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赵一平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许爱玲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裴佳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唐曲平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罗燕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吴军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 ** | 程成 | / | 承保、理赔服务人员 | 身份证 |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乙方需具备理赔能力及经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有良好的信誉。 (*)乙方需提供宣传报道服务,充分利用相关媒体途径进行项目宣传。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遇见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协助讨论优化服务工作,避免出现不可控情况。 (*)要求乙方提供***天***小时全天候的服务专线,并组织专业团队负责承保、理赔及后续跟踪服务;能提供保单状况、缴费记录等信息以及各类活动、最新优惠的查询服务。 (*)要求乙方在服务期内拟派服务团队至甲方指定地点,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服务对象的理赔、保险答疑、核查保单、批单、发票的正确性、合规性等,如无法胜任,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乙方在接收到甲方提供的投保信息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工作,并寄送保单和相关资料。 (*)要求乙方对出险当事人提供紧急的措施。如建立小额赔案免查勘、突发医疗费垫付制度及紧急救援、预付赔款、便捷理赔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等便捷服务。 (*)乙方必须按月处理理赔结算付款,不得无故推迟;在业务经办窗口直接受理理赔案件,必须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付款。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 * | ***,***.**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 目前全市约有***家备案托育机构实际运营,其中机构人员**人以下的机构约***家,机构人员******人的机构约**家,机构人员***人以上的机构约*家。截至本公告发布时,托育机构因各种原因在本公告发布后至保险服务期限内发生新增或退出,经长沙市卫生健康委确认,本采购项目承保数量和范围同步调整,年度内承保数量以最终实际承保数量为准,年度总保费不超过**万元(含税)。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桐梓坡路支行 |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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