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9-28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年*****线上咨询及语音坐席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年*****线上咨询及语音坐席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年*****线上咨询及语音坐席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供应商根据采购服务内容,依托*****热线、征纳互动等渠道实现智能和人工*×**小时对外服务,配合省市局做好全市*****热线运营的辅助工作,加强新技术运用,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履约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合同生效之日晚于****年**月*日,则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年*月(含)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至少包含前三张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含)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含)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或银行出具的缴纳社保的凭证)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为大型企业,应预留给小微企业,且比例不低于**%。如果供应商为中型企业,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如果供应商为小微企业,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不得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擅自分包。
*.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按照上述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技术);杜老师(商务)
电话:*************(技术);*************(商务)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年*****线上咨询及语音坐席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年*****线上咨询及语音坐席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