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6-09-28 00:00:00
| 项目名称 | 金湾国际人才港小区***套住宅整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珠海联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批准机构 | 珠海联港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区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项目概况 | 租赁住房坐落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兴南路**号,金湾国际人才港小区 **号楼两单元***套、套住房(下称“该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方将该住房整体租赁给竞得人居住使用。 交易底价为******.**元/月;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无需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是否有三家报名限制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标的物业处于空置状态,按标的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 *、现场查勘时间为公示期内,地点为租赁物业现场,联系电话:***********;联系人:张芮溪。意向承租方办理报名登记视为已进行现场查勘并接受标的现状,不得在中标后以未查勘现场等理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竞买,成交后发现竞买人属失信人员的,成交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因委托方原因除外。 *、竞得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合同期满竞得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承租方凭履约保证金银行支付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逾期未付履约保证金,将被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该中标资格,且出租方有权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拒绝交付租赁房屋。 *、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物业用途。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租、转租、转借或改变物业用途,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分租、转租、转借项目不得超出委托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分租、转租、转借期不能超过合同约定剩余的出租期限,竞得人签订转租、分租、转借合同后须送壹份给委托方备案。 *、租赁期间,竞得人如逾期 **天 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负责。 *、不得经营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危险品或影响小区居民生活休息等项目,亦不得将物业用于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项目。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请下载查看《租赁合同范本》。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内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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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限时报价期:****年**月**日**时**分开始,限时报价期***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杨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竞买须知 |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第*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栋*楼窗口)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