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9-24
江西/吉安 中标结果
永丰县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吉安-2026-09-24 00:00:00
永丰县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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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改造

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丰县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于****年*月**日*:**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中选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工期:***日历天

建造师:熊美琳 注册编号:浙****************

施工员:王振辉 质量员:廖慧玲

专职安全员:齐明 材料员:华立平

资料员:周文慧 机械员:姜军

劳务员:徐丽缘 标准员:徐文

业绩:滨海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及污水泵站提升改造工程,合同金额:****.****万元。

查询网址:*****://****.******.***.**/****/*******/******?**=*******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永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办)

投诉受理电话:************

特此公示!

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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