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9-28 00:00:00
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第三次补遗的通知
编号:***************
致各投标人:
针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招标(招标编号:***********),为提高投标响应度,现将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调整:
*.本项目在“中交招采网”售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第*页第*.*条第二行,原文件中为“提供锚固剂供货合同至少五份,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
现调整为:提供锚固剂供货合同至少三份,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
*.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款商务评分标准*中供货业绩及证明的第*条,原文件中为“提供供货合同至少五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合同的金额不少于***万元”。
现调整为:提供锚固剂供货合同至少三份,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
*.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款商务评分标准*中供货业绩及证明的第*条,原文件中为“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在***万元的基础上每增***万元加*.*分,最高得分不超过*分”。
现调整为:提供的单份锚固剂供货合同金额在**万元的基础上每增**万元加*.*分,最高得分不超过*分。
*.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款商务评分标准*中履约能力和信誉,原文件中为“提供五份客户良好评价的不得分;每增加提供一份客户良好评价的加*分,最高得分不超过*分”。
现调整为:提供三份客户良好评价的不得分;每增加提供一份客户良好评价的加*分,最高得分不超过*分。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次补遗通知内容编制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务必以邮件形式回函确认(电子邮箱:************@***.***),逾期未确认视为已知悉本通知全部内容。
特此通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
**********标段项目总承包部
****年*月**日
序号 | 公告类型 | 公告名称 | 发布时间 |
|---|
* | 发布公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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