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
2025-12-17
江西/赣州 招标采购
南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
江西/赣州-2025-12-17 00:00:00

南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

访问量:

南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

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

*****;

赣州市南康区住建局查处投标企业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案

****年**月**日,赣州市南康区莲花安置点二期道路排水工程开标,招标控制价****.**万元,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异议书,对该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江西增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杨青川口小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与生态修复工程业绩真实性存在质疑,经招标人调查核实,江西增添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杨青川口小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与生态修复工程业绩确为虚假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南康区住建局依法取消江西增添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南康区城管局立案处罚。

****年*月,南康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对江西增添科技有限公司及企业投标负责人共计处¥**.*****万元罚款。

某代理公司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案

某代理公司代理的“某医院食堂厨师班劳务外包项目”于****在公共资源中心组织开标。该项目采购人以及代理机构在评审因素设置:“响应供应商为市级入规入统企业的得*分”“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西省技术能手’的得*分”,将特定行政区域(市级、江西省)作为加分条件;“响应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成员中,具有中国职工职业教育协会或其他国家认可部门颁发的健康管理师(高级)、营养配餐员(高级)、食品检验工、高级营养师行业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人得*.*分,本项满分*分”,而健康管理师的职业定位为“对人群或个人健康和疾病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维护和健康促进的专业人员”,与食堂厨师班劳务外包的核心需求无直接关联。经财政部门认定,上述评审因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和(四)项的规定,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年*月*日,财政部门对该项目立案。****年*月**日,财政部门印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以及《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以及《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改正,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上缴本级国库。当事人已于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相关文章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