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2026-09-25 00:00:00
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度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包(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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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度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包(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度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包(二次)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壹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气相色谱仪 品牌:赛默飞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名称:半自动土壤制样分样筛分一体机 品牌:****** 货物类
名称:有机自动配标仪 品牌:昂鹭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卫坪,王瑞雪,沈兵兵,侯萍,宋家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督查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映翠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朋朋、邱雨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