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6-09-25 00:00:00
宣州区****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助(复合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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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助(复合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助(复合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箐亭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彭村社区孙渚林场
成交金额:******.**元
货物类 名称:海藻酸类肥料 品牌:绿满农庄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袋 数量:***.*吨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号、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中路**号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