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2026-09-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年防汛抢险救援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号***栋*****
被投诉人:凉山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月海路二段凉山州应急指挥中心
被投诉人:四川天畅星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号正祥国际**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天畅星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年防汛抢险救援设备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产品共*项,设置的技术参数高达**条,且表面看是**条技术参数,实际是将不同类别、不同性质、可分别独立评判的独立技术指标强行捆绑为一项评审项,实际多达***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如任何一条技术参数,包括非核心参数不符合要求,即被判定无效投标(等于废标)上述要求和规定等同于将***条技术参数包括非核心、一般参数全部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任何负偏离,这样的要求与规定明显与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不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无关,变相设置投标资格条件,涉嫌参数“量身定制”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经投诉人核查,发现招标文件各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要求均明显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并将这些超国标技术参数全都作为实质性要求,但招标文件中却未任何说明是基于何种实际采购需求需要设置如此多超国标技术参数。这样的设置与要求属于故意拔高采购技术需求,明显涉嫌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制”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众所周知,绝大部分生产厂家均是根据用户实际采购需求和国标要求研发、生产、销售,当产品采购超国标且多个技术参数要求大幅度拔高于国家标准时,市场上大部分产品即无法符合、也就必然不具备充分公平竞争性。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招标人自己设置的*条▲技术参数,且表面看似是*条▲技术参数,实际是将不同类别、不同性质、可分别独立评判的独立技术指标强行捆绑为一项评审项,实际多达**条,并规定若一条技术参数未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佐证即作废标处理。上述多重设置要求明显属于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嫌技术参数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制”,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凉山州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