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9-25 00:00:00
****年宜昌市烟草公司秭归营销部房屋租赁(*********年)【重新招标】*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年宜昌市烟草公司秭归营销部房屋租赁(*********年)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内容范围:秭归营销部根据烟叶收购的需要,拟租赁杨林桥镇农副产品收储中心作为杨林烟站收购场所。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说明
本次采购为杨林烟叶收购站烟叶收购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属地为秭归县杨林桥镇。****年杨林烟叶收购站辖区烟叶种植面积达****亩,年度烟叶计划收购量为*.**万担。目前原有杨林烟叶收购站(西阳坪村五组)收购仓库总面积仅****.**㎡,场地面积狭小,不能保障****年度烟叶收购工作。
经实地摸排、属地调研及场地比对,杨林桥镇农副产品收储中心为辖区内唯一符合烟叶收购需求的场地。该场地联合工房总面积****.**㎡,场地空间开阔、布局规整,可科学划分设置候烟区、分级区、定级区、打包区、烟包暂存区、物资库等全套标准化烟叶作业区域,硬件布局完全符合烟叶标准化收购。同时,该场地核定可承载烟叶收购量达*万担,能够充分满足杨林烟叶收购组*.**万担的年度收购计划,可彻底解决原有场地空间不足、功能缺失、承载力不足的痛点,全面保障年度烟叶收购工作质量与效率。
经核查,秭归县杨林桥镇辖区内无其他同等规模、同等硬件条件、适配烟叶标准化收购作业的合规场地,无其他可替代采购资源,本次采购标的具备唯一性、不可替代性,不具备公开竞争性采购的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宜昌市烟草商业系统采购办法(试行)》(宜市烟办〔****〕**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秭归县杨林桥镇杨林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秭归县杨林桥镇杨林桥村二组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五、异议反馈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
联系人:朱应超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号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