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9-25 00:00:00
铜陵市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市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项目 服务范围:铜陵市全域,对全市***个污染源开展全覆盖污染源调查、周边环境污染状况调查、环境敏感目标调查;实施补充监测与实验室分析;开展隐患立行立改指导、对不能立行立改问题开展风险评估;完成 “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监管系统”相关信息填报。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完成 *** 个污染源隐患排查、补充监测分析;指导责任主体开展隐患立行立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无法立行立改隐患开展风险分级评估;完整完成监管系统数据填报;严格做好项目资料保密;落实外业作业安全管理;项目主要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配齐项目所需设备,保障系统对接及填报工作顺利实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月内。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环固体〔****〕**号)、皖环发〔****〕** 号、《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 (试行)》等技术文件开展工作;全部排查、监测、整改相关数据成功录入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监管系统,通过系统数据完整性校验且经上级部门认可;监测执行相关规范,检测报告加盖 *** 资质章,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小荣、张运志、谢蕾、胡丽华、朱习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 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业绩签订时间 *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质量控制项目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 宣城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井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女士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