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冬季除雪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26-09-24
辽宁/沈阳 变更澄清
2026-2027冬季除雪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辽宁/沈阳-2026-09-24 00:00:00
公告
*********冬季除雪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及开标一览表部分内容做出修改,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上网获取下载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二、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如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须按照本澄清文件的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栋*******室

联系人:徐曼、王博、潘婷婷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曼(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公告
*********冬季除雪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冬季除雪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冬季除雪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与范围: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冬季除雪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限内包含春节及元旦等节假日不额外增加费用)。服务期内乙方需全程待命、随时响应降雪作业指令,完成全周期除雪防滑、设备运维及后期设备交付验收工作;项目地点:沈抚示范区。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冬季除雪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冬季除雪服务项目: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

****************/**************** *********冬季除雪服务项目:***元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获取方法:访问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递交方法:在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解密方式,开标时,由项目经理设置解密时间,投标人需要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七、其他公告内容

*.登录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同)。 *.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获取招标文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取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交易平台账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咨询电话************。*.获取采购文件时,请供应商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并经代理机构网上审核:(*)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栋*******室

联系人:徐曼、王博、潘婷婷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曼(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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