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某模块及组件关键过程数据采集与追溯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6-09-24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某模块及组件关键过程数据采集与追溯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安徽/合肥-2026-09-24 00:00: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某模块及组件关键过程数据采集与追溯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委托,就某模块及组件关键过程数据采集与追溯系统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在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号七舰科技大厦*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武汉佰思杰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安集智凯顿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