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峰开发区绿色金属园区配套工程-漳浯路(漳华路至育宝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2026-09-22
福建/漳州 变更澄清
【市本级-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峰开发区绿色金属园区配套工程-漳浯路(漳华路至育宝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福建/漳州-2026-09-22 00:00:00

金峰开发区绿色金属园区配套工程*漳浯路(漳华路至育宝路)

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其他,增加:“**.招标人在完成招标工作后,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验收等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其他“**.异常低价审查”第(*)(*)(*)款:(*)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修改为:“(*)投标报价低于全部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报价***;全部有效的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低于有效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即投标报价***;有效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本条款仅修改第(*)(*)(*)款,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注: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③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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