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2026-09-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九寨沟县第五小学文化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九寨沟县教育局
地址:九寨沟县新城区政务中心*号楼*楼
被投诉人: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九寨沟县南坪镇九寨大道**号*楼***办公室
四、基本情况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九寨沟县教育局九寨沟县第五小学文化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交互教学软件“党建微课视频”指向希沃独家资源(★条款)。
投诉事项*:智慧黑板多项参数与希沃品牌高度吻合。
投诉事项*:电子班牌“宽温液晶屏”为希沃独家宣传概念。
投诉事项*:视频展台“故障自动检测”与“二维码扫码”为希沃独家功能组合(▲条款)
投诉事项*:设备运维管理系统“**画面监测”为希沃生态系统独家功能(★条款)。
投诉事项*: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参数与*** ********完全一致。
投诉事项*:数字调音台参数与******** ******完全一致。虽然部分单项参数可能为行业通用,但全部参数的组合具有唯一指向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鉴于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九寨沟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