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提供加盖发承包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提供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提供不低于50万元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 中标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5.1.1被列入全国或河南省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5.1.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5.1.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5.1.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河南省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5.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