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34号)
2026-09-24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34号)
河北/石家庄-2026-09-24 00:00:00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度石家庄东站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一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号华润万象城**单元****
被投诉人:石家庄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解放大街***号兴石广场**楼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号兴石广场
相关供应商:河北博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与新石中路交叉口北行***米路西万夏漫生活广场*号商业楼*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博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人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查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未遵照招标文件及**号令规定开展全要素评审,只审价格、不审商务技术,评审程序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片面以“报价〉均价**%”免除专家异常低价法定审查义务,曲解**号令第六十条,评标未依法核查低价合理性属于重大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评标未核查中标人履约硬件条件,中标人客观不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设备、财务硬件要求,涉嫌虚假投标谋取中标,评审把关缺失,采购人未核查即驳回质疑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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