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2026-09-24 00:00:00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浦北县张黄江
工程规模:工程起点位于龙门镇六乐口村,终点位于泉水镇旧州村,治理河段总长*.*****,新建护岸总长为*.*****,其中左岸新建护岸*.*****,右岸新建护岸*.*****,疏浚清障长度为*.****,新建附属建筑物排涝涵*座,下河步级**座,人行桥*座。
服务期限:**日历天。(从签订设计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其中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①项目建议书报告编制:签订服务合同后**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告成果;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建议书批复或通过审核后**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③工程勘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成果等相关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张黄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服务,即前期工作(包含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测及设计报告编制服务)和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 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