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6-09-24 00:00:00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谈判、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合同法律审查、咨询等,服务周期为*年。
四、基本要求
(一)对法律顾问服务机构要求
*、负责本单位及所属部门、所属人员及家属日常法律问题咨询及法律知识培训;参与重大事务涉法问题研讨并提出法律方面意见建议;负责相关合同的定制、修改及审查;负责劳动(劳务)用工合同审查及纠纷处理等相关法律方面咨询服务;
*、投标人应组建法律顾问服务律师团队,团队律师不少于*人,指派*名具有服役工作经历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专业律师为本项目负责人。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必要时派员现场办公。
(二)服务工作范围主要内容及时限标准要求
完成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交办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涉法事务工作,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负责协助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参与各类谈判、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
*、协助合同管理
*、工作时限标准要求
(*)一般性咨询问题,即时答复;疑难性咨询问题,*个工作日内答复;
(*)一般性合同或公文函件,*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意见书、律师函、较为重大和复杂的合同以及规章制度等文件,*至*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项目金额
**万元。
六、采购方式
询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 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有明确意向参与后续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印章)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提交至我单位(电子邮件和快递地址请咨询联系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
*.公示时间:****.*.*******.**.**
预计采购时间:****.**
*.联系人:田先生;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