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6-09-24 00:00:00
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三、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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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 项目名称 |
服务概况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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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某部****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为本单位盐城市大丰区两个驻地片区提供副食品(肉蛋禽类、水产类等)配送服务,按要求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全程冷链配送,并签订为期一年应急保障协议 |
选取*家供应商,期限*年,(合同期内每季度组织一次履约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实地检查,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将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
***.**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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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有“五证”,即: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体系或*****体系);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含),在盐城市拥有运营*年以上的自有或长期租赁办公、生产加工场所,或有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
(*)在盐城市拥有固定的冷冻、冷藏车间和所投包相匹配的独立的产品加工区(投标包*,在盐城市拥有固定的冷冻、冷藏车间和相对独立的肉类加工区、水产品加工区;投标包*,在盐城市拥有固定的冷冻、冷藏车间和相对独立蔬菜加工区)。
(*)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配送运输确保使用恒温冷藏车,并安装车辆定位跟踪系统。
(*)配备专门的农残、肉残、兽药残等相关快速检疫设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的检测检疫服务合同。
(*)员工社保必须在盐城市缴纳,员工持有健康证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半年组织身体检查。
(*)不得挂靠或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十)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内容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方式:***********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 (陈先生)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