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5号)
2026-09-24
河南/许昌 质疑投诉
许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5号)
河南/许昌-202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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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2026-09-24 00:00:00
许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台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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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在“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台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不见面开标)”(*************号)评审时,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因素进行独立评标,存在对投标供应商声明函认定错误行为。 |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情节轻微的裁量基准,符合《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号)第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责令你们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分别处以****元(贰仟元整)罚款; *.退还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发评审费。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许昌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